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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2022年海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视频)

2022-01-18 作者 :美食网 围观 : 475次

核心提示:海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出炉,其中食品领域9起。

海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食品领域的案例如下:

2022年海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2022年海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视频)

一、海宁国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食用油案

2020年,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多起当事人生产的芳香菜籽油溶剂残留不合格通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较高,货值巨大。 2020年10月14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12月27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作出刑事、民事判决,判处海宁市国凯食品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被告人郭凯犯生产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被告人境内某学校自刑满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食用油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没收查获的菜籽油和撤回的违法所得,其余违法所得并责令撤回。

2022年5月6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

2、海宁市许村镇津南养殖场涉嫌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生产、清洗、保鲜、包装、储存过程中使用人体药物、原料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022年7月19日,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对来自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向东村的海宁市许村镇津南水产养殖场的甲鱼(非出售)进行了抽查。经检测,氧氟沙星含量为130g。 /kg,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属不合格农产品。 2022年8月10日,许村镇人民政府收到检验报告(SP220720-21)。经查,涉事人员因乌龟生病,以消炎为目的,给乌龟喂食了一些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等物质。

2022年9月6日,许村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8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海宁市万家园油脂厂食用油标签内容虚假案

2022年3月10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宁市万家园油脂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其包装间发现食用油包装盒、标签等材料,包装盒(盒)、标签上均标注有成分含量,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与成分含量相对应的相关材料。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注明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类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别号0201;类别名称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品种详情(包装)。当事人自2021年9月开始采购花生食用植物调和油,未按规定申报,擅自包装并对外销售。同时,他在产品标签上标注的成分含量,与他购买的花生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成分含量不一致。

2022年6月8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款126,450元。

四、海宁市丁桥镇萌萌妈妈母婴用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进口化妆品案

2022年2月17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位于海宁市盐官镇群益村的一处私人住宅,在一层东北侧的一间房间内发现房子里的架子上和地上堆满了产品。 “艾塔美容金装+1段奶粉”等许多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和化妆品。执法人员将依法扣押上述物品。经查,当事人购买上述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存放在海宁市盐官镇群益村民家中,并以丁桥萌萌妈妈母婴用品店名义通过微信进行销售。海宁市镇。当事人已销售和未销售的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货值合计19569元;当事人销售的无中文标签、未注册的进口化妆品货值合计796元。

2022年5月26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进口食品、进口化妆品,并处罚款13.7万元。

五、海宁市海昌名士酒业公司销售涂有生产日期食品案

2022年7月8日,举报称,海宁市海昌名仕酒业公司涉嫌销售涂改生产日期的百威啤酒。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嘉兴购买了120箱百威啤酒(每箱12瓶,每瓶460ML)。为了阻止海宁百威经销商查货,部分啤酒包装盒的生产日期被撕毁,瓶子的生产日期被去掉。日期和浙食连锁二维码售前均已涂黑。截至案发,涉案当事人共销售上述百威啤酒105箱,总价值3028元。由于当事人并未向客户收取上述款项,因此不存在违法所得。

2022年8月29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百威啤酒634瓶,并处罚款2万元。

六、海宁市峡市永乐计划生育用品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7月29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人现场举报,对峡市海宁市永乐计划生育用品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德国黑蚁产精片、老挝中药补肾丸、A9产精片。增大延时片、肾白金、金伟哥VGA、冬虫夏草、德国黑金刚、vigour800、LEVITRA、草本伟哥、V8等标签不符合要求的性保健食品在销售,涉案金额15000余元。上述产品经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均含有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物质名录(第一批)》,属于非法添加物质。 2022年10月12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有毒有害食品认定函》,认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为有毒有害食品。

2022年10月27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七、海宁市许村镇优百芝蛋糕店涉嫌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2年5月6日,有人举报海宁市许村镇优百芝蛋糕店在销售的蛋糕中添加了金箔纸。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在该店生产间操作台上发现1瓶“银箔”、1瓶“金箔”。以上两瓶“金箔”和“银箔”已经被打开。当事人涉嫌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实施行政执法措施决定书》,并依法扣押上述物品。经查明,涉案蛋糕撒有类似“金箔”的物质,是当事人接到客户订单后制作并对外销售的。销售单价为238元/件。经检查,上述蛋糕已售出1块。该“金箔”状物质是当事人在网上购买的(未提供证明或票据信息),镶嵌在蛋糕表面,未明确标注不可食用。

2022年8月4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金箔”1瓶、“银箔”1瓶,罚款人民币15000元,并开具警告。

八、海宁市海州街道晨旭牛肉面馆超范围经营食品经营案

2022年3月17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数据确认文件》发现,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上以“阿非常”为店名销售卤味系列食品:牛。很棒的牛内脏”。肌腱、牛肚;小吃系列:柠檬泡凤爪,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热食的生产、销售。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冷食经营许可证,在A座一层杭州路15-2号经营场所内开始生产、销售牛筋、牛肚等冷食。 2021年10月,海宁中国皮革城举办活动,并于12月开始在饿了么在线外卖平台销售。该经营地点未配备专门的冷菜制作室,不具备制作冷菜的条件。

2022年7月18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8000元的行政处罚。

9、海宁市周王庙镇百益副食品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产品案。

2022年10月10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农贸市场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宁市周王庙镇百一副食品店涉嫌销售国家淘汰、禁止的产品。对于禁止销售的一次性泡沫塑料餐盒,执法人员将采取强制措施,扣押当事人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联系经常上门销售的供应商购买了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并放置在店内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还查明,涉案当事人销售上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且未变更登记事项。

2022年11月15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变更登记,停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产品。并没收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9700件,并罚款当事人200元。行政处罚。

来源: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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